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只是具备了发展旅游业的基础,要使旅游业真正发展起来,还需要创造许多条件,进行长期艰苦创业的工作。
一、莲都区旅游资源类型众多,存量丰富,涉及到许多不同类型的资源范畴。按照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旅游资源按照不同属性,分别由建设、文物、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旅游局等部门归口管理。这就需要加强政府统一领导,进一步改革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管理部门对全区旅游资源规划、管理以及对旅游行业领导、监督权限,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集中力量,把旅游资源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
二、必须在国家和地方宏观规划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资源保护和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所编制的规划,必须建立在地区旅游环境保护和对国内国际旅游市场进行认真、科学的研究论证基础上。
三、旅游资源开发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合理开发和依法保护旅游资源,切实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品牌。对景区开发要坚持成熟一个、开发一个、开发一个、成功一个,做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者协调统一,走一条按规划建设景区,依靠法律保护资源的路子。对开发条件不成熟的旅游资源应先保护好,暂缓开发建设。对优质项目要从多方面给予支持,使之上规模、上档次、上质量、上效益,并由此提高旅游业整体水平,树立莲都区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自然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必须完善监管机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真山真水、自然生态、原始本色,是莲都区发展旅游业的资源优势,不能急功近利,一哄而上,盲目发展,造成旅游资源无度开发和降低旅游价值。
对人文旅游资源,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以政府投入为主,提倡多渠道筹集保护经费,层层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实现保护文物安全的目标。对破坏行为,加大行为处罚力度。
五、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宣传,莲都区城镇群众的生态保护、开发意识已经具有相当的基础,但对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较强,对资源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有关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保护资源,发展旅游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选择”的认识程度,吸引群众对旅游资源环境的关注,有序地引导群众参与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
六、对全区在建、改建、已建旅游工程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理顺建设管理程序,避免无序开发建设造成对旅游资源的破坏。实施以旅游区为重点的环境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和完善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结构合理的旅游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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