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一届十三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大对生态文化旅游业的扶持力度。要积极探索文化、生态、旅游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子,加快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以绿谷文化为内核的丽水生态文化旅游新框架”。《决定》从实现跨越发展和构筑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对发展我市生态文化旅游业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发展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切实抓住机遇,落实市委《决定》精神,培育生态文化旅游业,使之成为丽水文化产业发展最大亮点,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发展责任意识,燃起兴奋点
丽水有得天独厚的山水自然禀赋和悠久灿烂的人文历史,自然景色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民间艺术丰富。如何整合好发挥好各种优秀的自然和文化财富,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推进绿谷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构筑和谐社会,生态文化旅游业大有可为,责任重大。
旅游产业在国际上被誉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是“无烟产业”、“无公害产业”,是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带动性大的产业,极具战略地位。“贫穷就是财富,荒凉也能卖钱”、“越偏越远越有吸引力”,就是对旅游产业最形象的概括,也是欠发达地区旅游产业的生命力,更是欠发达地区旅游产业的责任。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状态、生活方式、文化需求都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新的生活方式——旅游,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向“大众旅游”时代推进。丽水当前正处“长三角”人均GDP3000美元的客源地带,生态文化旅游的缕缕阳光已经照来,丽水旅游大发展的时机已经来临。我们要不断增强加快丽水旅游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确立“跨越发展,和谐融入”的发展理念,大显身手作贡献,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应该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文化产业项目,应该是文化产业的最大亮点,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心和勇气。
二、挖掘山水文化特色,找准结合点
自然山水是丽水的后发优势,是旅游的前提。文化是一种生产力,是旅游的灵魂。丽水丰富的山水资源是“形”,丰厚的特色文化是“神”,只有付“形”于“神”,才会有生命力。
保持原生性。当前,人们对高品质的生态环境的需求快速增长,生态环境的资源价值迅速提升,生态环境是丽水的最大优势和最大价值日益显现。旅游的开发应不以人为过度地损坏自然为前提。要精心地保护自然,体现原生性,顺其自然,融入自然。要尽最大努力地保护植被、山林、河流、以维护大自然鬼斧神工所造就山的雄伟、绿的生机、水的韵律、自然的神奇。
主攻特色性。没有特色性的生态是没有生命的生态,而特色性主要就是文化的内涵。文化与旅游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色是旅游的灵魂,而文化是特色的基础。一个区域的旅游产品要具有较大影响力,势必要在文化内涵的挖掘与提升上面下功夫。旅游市场竞争的最高层次不是价格竞争,也不是质量竞争,而是文化竞争。一首歌就能唱响一个地方,一篇文章就能写红一个地方,一部影片就能播红一个地方,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要下决心开发一批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把文化融入到山水之中,使好川文化、名人文化、畲族文化、华侨文化、剑瓷文化、石雕文化、廊桥文化、摄影和巴比松油画文化、香菇文化、黄金文化、田鱼文化等得到继承、发扬、光大和运用,成为丽水旅游的特色和灵魂。
体现休闲性。利用丽水海拔高、山间盆地多、中山湿地多等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4]56号文件精神,围绕打造“长三角最有影响的生态休闲度假目的地”的要求,开发度假、疗养、会议等山地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使游客进得来、留得住、住得下,度假、休闲、养生,有声有色、叫好叫座。使“艺术之都、浪漫之乡、休闲胜地”落地生根,具体化、感知化、形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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