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协调做好旅游业的相关配套工作。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相关设施的配套,联系较紧密的有这么几个方面:
(1)交通的配套。主要干线已基本具备,主要是通景区的道路不尽如人意。希望在乡村道路建设方面予以重视,优先安排,如结合“康庄工程”。
(2)城市建设的配套。城市是旅游发展的载体,旅游是城市建设的抓手。比如在城市的河边、江边、湖边建一些有个性、标志性的建筑,就是一个景观;一个规划合理、具有个性、环境优美的城市,就是一个好的旅游景区(大连并没有什么旅游资源,但城市建设很美,成了旅游胜地)。现在不少城市建设盲目跟风,趋向雷同,追求洋气,缺少个性,缺少文化气息,不能给人留下印象。有的甚至把一些有观赏价值,有个性,有风格的古建筑也拆除了,很可惜。比如绍兴的城市建设,有专家提出批评是“一流的文化古城,三流的现代化城市”,过去拆掉旧的建新的,现在又拆掉新的仿旧的。一个城市就是一部历史,保存一些古遗存、古建筑,就是保持了自己的历史,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反过来,城市建设的配套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又会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旅游可以带来人气、财气,使城市兴旺繁荣,旅游促进城市的环境整治,改进城市的面貌,提高市民的素质。
(3)文化资源的利用。这方面空间还很大,我市有5处国家级“文保”单位,17处省级“文保”单位,还有许多名人典故,在坚持做好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让这些资源从“休眠”状态下“解冻”出来。
5、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重视旅游队伍建设
旅游企业规模小、档次低、实力弱,难以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旅游市场。最明显当属旅行社。目前我市有27家国内旅行社,普遍规模小,不少是“小作坊”、“夫妻店”、“十来个人七八杆枪”,这样的规模和实力,无法承接大团队大活动,人家也不放心交给你做。由于旅行社是整个旅游活动的“纽带”、“桥梁”,无形也制约了一个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景区点、饭店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为了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市本级专门制订了扶持政策,税费的减免、资金的奖励和补助。2004年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共奖励补助210万元。一些县也制订了有关的扶持政策。希望各县都能制订这方面的政策,起到导向的作用。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队伍素质不高。由于丽水旅游业起步较晚,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普遍较差,有的企业是从其他行业转行过来,人员大部分也是半路出家,缺少搞旅游的知识和经验;一些大专院校旅游专业的毕业生大都留在了外面发展,不愿回家乡;素质较好的员工外流情况也比较严重。由此,导致整个行业的管理、服务水平跟不上。针对这种情况,旅游管理部门要多做工作,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队伍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