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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旅发〔2009〕28号

关于要求全市旅游系统切实做好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做好我市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猪流感)工作,根据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相关部署,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今年3月以来,墨西哥、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向全球其他地区蔓延。虽然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在国外,目前我国除香港有1例确诊病例报告外,其他地区尚无病例报告,但国内国际交流密切,不排除疫情传入我国的可能。因此,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旅游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猪流感)工作的领导,市旅游局决定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培书局长,
    副组长:林伟明副局长,成员:朱文永、魏秀慧、陈伟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各县(市、区)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业也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协调领导工作。
    二、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机制
    各地和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旅游活动的特点,把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一)建立完善防控预案。省旅游局已制订了《浙江省旅游系统防控人感染猪流感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参照执行。各地各旅游企业对原有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二)建立相应的防控制度。一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导游、接待人员关注游客的身体状况,对于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二是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各地各旅游企业要了解必要的疫情信息,掌握疫情动态,各单位之间要做好沟通,上报信息要求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严格值班制度。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有必要的情况下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旅游系统防控人感染猪流感工作方案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
抄 送:省旅游局
丽水市旅游局
2009年5月5日印发

上一个文件: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个文件:2008年度丽水市旅行社业务年检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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