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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旅游局关于2008年全国导游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局、市直各旅行社、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旅游局浙旅人教[2008]45号《浙江省2008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精神,200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形式继续实行标准化考试,试题与答题分开。每门课100分,三门笔试成绩总分180分为合格。现场导游考试采用室内DVD形式,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希各县(市)风景旅游局和相关单位积极做好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高度重视考生的考前培训,统筹安排报考人员的学习时间,以提高导游资格考试质量,促进我市导游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我国公民。
(二)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写明所在市的名称、街道及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并贴好照片;
2、报名时需递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和四张1寸免冠红底彩照;
3、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在2008年1月以后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报名办法:(1)考生可直接到各报名点报名,由市旅游培训中心汇总后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2)若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旅游政务网(http://dyks.tourz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提交后,考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丽水旅游学校(丽水市旅游教育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笔试:《导游业务》、《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文化基础知识》
面试:《现场实地导游》,报考中文类的考生考普通话;报考外文类的考生,在杭州参加实地培训和考试。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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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日期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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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星期六) |
导游业务 |
旅游政策与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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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星期日) |
导游文化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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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导游考试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考务费305元/人。
2、为提高考生考试质量,市旅游培训中心将组织考前培训班。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5月4日——7月15日
报名地点:(一)市区的考生请到丽水旅游学校(丽青路145号)报名,(二)县(市)考生请到各县(市)风景旅游局报名。
联系人:樊泽伟老师。
联系电话:2580050 。
传真:2119332
咨询电话: 2583997
详情请登陆 http://www.gotols.com/ (丽水旅游网查询)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