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旅发〔2007〕18号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局、古堰画乡管委会、市直各旅游企业:

    为确保今年“五一”黄金周假日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假日办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本次黄金周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求各县(市)旅游局选择1—2个著名旅游区(点),1—2家旅游饭店,1—2家旅行社;市直的7个旅游区(点)(南明山、东西岩、白云山、白口漂流乐园、民俗乐园、古堰画乡、处州青瓷博物馆)及所有星级宾馆饭店与旅行社;于5月1日—5月7日每天下午5:00前将有关旅游接待情况报送到市旅游局假日值班室(具体表式见附表1—4),(注:国际旅行社在丽水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分社)及国际旅行社在丽水市控股的国内旅行社应将相应数据填入国际旅行社统计报表内)。

    2、根据省旅游局要求,下列景区列为省直报点:缙云仙都景区、青田石门洞景区、龙泉市龙泉山度假区、松阳箬寮山庄景区,以上四个景区黄金周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根据省局要求,5月1日至5月7日七天,直报的景区(点)要在每天下午5:00前通过“浙江之旅”网站(WWW.tourzj.gov.cn)从业者频道网上办公栏目或(http://hjz.tourzj.com)报送当天旅游接待情况。

    3、各县(市)旅游局应对每天旅游接待总量作测算,并将结果与每天所报表格同时报市旅游局假日值班室。(电话:2091388传真:2091388)。

    4、各县(市)旅游局要认真做好本县(市)“黄金周”期间的旅游统计工作,将《旅游企业、景区(点)五一黄金周期间接待情况表》填好盖章后于2007年5月7日5:00分前报市局规划处(电话:2091389、2091395传真: 2091389)。

    5、各县(市)应配合做好黄金周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及旅游统计工作,并密切关注黄金周期间各种旅游新动向、新热点。于黄金周结束后写出一份统计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并同时报市旅游局规划处。

    特此通知。

 

 附表请点击下载(另存为……)

主题词:旅游 黄金周统计 通知
抄 送:省旅游局,市统计局
丽水市旅游局
2007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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