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旅培[2007]4号
关于报考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局(委)、市直各旅行社,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和浙江省旅游局《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2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 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2007年4月20日;
2、各县(市)考生,请到所在地县(市)风景旅游局报名;
3、市区考生,请到丽水旅游学校(丽水市丽青路145号)报名;
4、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须出示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交近期红底一寸彩照5张。
三、 考试考务
1、考试方式
中级导游员考试全国统一笔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http://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2、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3、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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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9:00—11:00 |
导游知识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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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14:00—16:00 |
汉语言文学和外语 |
4、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确定的试题答案评分标准进行。
5、公布成绩、发证
考试成绩经国家旅游局审核后将于8月18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为通过。考试通过的考生将获得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委员会印发的“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的考生,单科合格的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以补考。
四、 培训教材、费用
1、省局要求:我市报考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在我市设立考点及开展考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教材,可直接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丽水旅游学校)预订。
3、费用
初级导游员报考中级导游员考试费每人为320元(含教材费等);中级中文导游员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员考试费每人为200元(含教材费);培训费每人360元。
为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员业务素质及各旅行社的综合水平,希各旅行社和有关单位积极鼓励和动员导游报考全国中级导游员资格考试。
联系人:樊泽伟、刘根连;联系电话:2580050 2583997
传 真 : 2565000
附:1、浙江省导游人员资格年审登记表
二ОО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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