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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一、二、三星级评定须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时间:07-01-22 10:59:51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一2003)。
二、条件: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均可申请一、二、三星级评定。
三、需送交的材料:
1、饭店星级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申请星级评定的文件。
四、程序:
1、由饭店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提出申请;
2、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在收到星级申请报告和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实地初查;
3、实地初查后,对不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饭店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发放宾客意见表,向社会公示;
4、安排暗访;
5、正式明查并实地打分;
6、批复。
五、时限:自实地初查之日起,对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饭
店,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并对外公布。
六、责任处室:丽水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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