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幢违法建筑位于大港头镇江滨路143-145号,占地面积109.25平方米。早在2008年10月29日,大港头镇政府和镇里的行政执法中队就多次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下发了停建通知书。并于2010年2月24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均未得到户主的配合。今年春节长假期间,户主林某不仅违法抢建,还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按图纸施工,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并给古堰画乡景观带来一定的破坏。为此,相关执法部门对该户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还景区一个文明、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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