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泉香溢大酒店被丽水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丽水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龙泉香溢荣获龙泉市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龙泉香溢大酒店自2005年开业以来,本着“客人永远是对的”服务理念,热情、细致接待四方宾朋,深受广大宾客的喜爱,成为宾客的家外之家。服务至上,效益至上的同时,龙泉香溢积极开展“四个”文明建设,不断完善党、工、团组织,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关爱女工,关心困难的员工,真正做到宾客满意、员工满意、企业满意。
2009年丽水市“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的获得,标志着龙泉香溢又跨入了一个新的起点。它将进一步激发酒店全体员工的服务热情,进一步深化香溢品牌理念,推进龙泉香溢的新发展。
龙泉香溢大酒店自2005年开业以来,本着“客人永远是对的”服务理念,热情、细致接待四方宾朋,深受广大宾客的喜爱,成为宾客的家外之家。服务至上,效益至上的同时,龙泉香溢积极开展“四个”文明建设,不断完善党、工、团组织,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关爱女工,关心困难的员工,真正做到宾客满意、员工满意、企业满意。
2009年丽水市“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的获得,标志着龙泉香溢又跨入了一个新的起点。它将进一步激发酒店全体员工的服务热情,进一步深化香溢品牌理念,推进龙泉香溢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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